山东推进建设高品质住宅 全面推行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和提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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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李金珊 编辑 陈俞印 报道
7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处长李永刚表示,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质量至关重要,提升住宅品质,山东从“事前防控、事中控制、事后保修”三个方面聚力提升。
聚力加强常见问题防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虽然不会影响主体结构安全,但会影响观感和主要使用功能,进而会给居住者带来很大困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常见问题,将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把防治工作纳入质量监管重点工作,通过深化防治专章设计,编制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大力实施样板引路,公布一批推广和限制淘汰材料产品技术目录等有力措施,重点整治渗漏、裂缝、空鼓、管线不通等常见问题。加快完善质量信息社会监督机制,对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信息进行公示。
聚力提升验收交付质量。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同标准竣工交付实体样板、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和提级验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结构、观感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逐户、逐间进行带水、带电、带负荷验收并存留影像资料。涉水房间进行防水层、面层两次蓄水试验,单体工程抽取15%以上数量的外窗进行压力淋水试验。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施工阶段,创造条件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正式交房前,组织业主入户查验,查验问题整改满意后再收房。
聚力优化质量保修服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项目竣工后,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息载明在永久性铭牌上,全面推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建立房屋交付回访制度,大力推行房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质量保修期临期半年内,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易渗漏部位进行回访普查,保修期限内经维修合格的部位,由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产权人分别重新约定保修期限,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快速闭环处置。通过落实建设条件意见等方式,对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进行调整延长,让人民群众安心买房、踏实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