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履新职,4年前因违纪违法向中纪委主动投案
刘士余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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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网传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的身份在企业调研。官方新闻报道显示,刘士余确已出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
其中,今年5月10日公布的江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大事记提到,4月7日,副市长宋波陪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刘士余一行在连调研相关活动。
另据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了解房地产市场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向有关部门提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建议,5月9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张其光、人民银行参事室参事刘士余、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刘琳等调研组专家一行8人到重庆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活动。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报道也称,5月13日—14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张其光,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参事刘士余、主任纪敏,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刘琳,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蔡真,中国财富管理五十人论坛周晓松,万科首席经济学家潘艾敏等一行来到武汉,调研当前房地产市场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一个司局级单位,设立于1959年。主要承担金融决策咨询工作,进行经济金融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参加统战工作和统战联谊活动。接受金融历史等方面咨询,编撰回忆录和工作经验汇集等。
刘士余出生于1961年11月,江苏灌云人,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等职。
2019年5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同年10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士余同志身为中央委员,背离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收受礼品礼金。
通报称,刘士余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9年10月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士余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澎湃新闻)
编辑:曹梦佳